好吧~我承認我就是喜歡作弄阿恰 這可是當媽的權利...


至於當媽的義務就是如果你把小孩搞哭了 就要有法子讓他破涕為笑囉

BTW 這張相片也太像洋叔叔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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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ar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