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禮拜真的是很衰~如果要我形容 我只想用來表示......

星期一要上班的時候 跟往常一樣放了餅乾給松鼠就到車庫去開車 車庫裡只剩我這台車(我都是最晚出去最晚回來的那一台^^) 一切都是那麼"正常" 直到我發現遙控器沒反應得用鑰匙開車門 而且鑰匙轉了浩克一點反應也沒有 儀表板一片漆黑...滿頭的問號??? 出了車門繞一圈發現副駕駛座的車門沒關好 不死心再發動幾次也沒反應....啊!!! 一定電瓶沒電了啦   於是趕緊打電話給浩克的好朋友AAA 三十分鐘不到就看到帥氣的黃藍pickup奔來車庫救援  果不其然電池掛點了 是完全沒救的那種~熄火了得再找人幫忙接電起動~  所以就花了125元大洋換了顆AAA三年保固大電池 某位昨天坐在副駕駛座的阿寶還一直要人家問AAA先生是不是沒關好車門會耗電池的電...答案一定是的嘛   唉~至少浩克還是活跳跳的就好......

星期二下班信箱來了封房東的invoice~六月的房租+房租遲交費 (10%房租)共要1375元大洋!

當下看到這封信只覺得腦門的"轟"的一聲像火山一樣爆開!!! 新仇舊恨全都一股腦的湧出來!!! 我的房租是每個月將支票寄到房東的郵政信箱 以郵戳為憑 (這是當初契約裡寫明的) 第一次寄我還很小心的用掛號信寄 房東還寫信給我說請用最便宜的First class寄就好 好吧~既然房東要求我也就照辦 之後我都是在25號左右用平信寄出我的房租  上星期我檢查我的銀行帳戶發現支票並沒有被存入扣款 照理通常5日前都會扣錢的呀! 所以我就寫封信問房東他有沒有收到我的支票 嘿~可妙了...他也不回答我有沒有收到支票 只跟我說他查查不久就會告訴我 結果我就收到這張invoice! 

雖然氣爆了...我還是再寫信問他一次 "到底是沒有收到支票還是支票遲到了" 還有我要不要止付寄出的那張支票...結果回答是..."You can place a stop payment on the lost check.  If u mail me copy of the stop order from your bank, I'll waive the late fee.  This is the 1st time that a tenant has lost her rental check in mail.  Thanks.  I look forward to receive your new check." 止付就算了 憑什麼睜眼說瞎話說我是第一個寄丟支票的人 住這裡的房客就有人告訴我他的房租支票寄丟了的處理方式! 而且是你要求改用平信寄(省時間不用到郵局排隊簽收) 現在有狀況都是我的不是

有夠火大的~我就說為了避免再發生什麼突發狀況 我直接把支票送到你辦公室可以吧! 答案是..."U can give your check and a copy of stop order from your bank to John of #A.  I'll stop by this week to see him.  But in the future, just mail it via a 42 cents stamp as in the past.  In the past 25 years, I've not lost a single rental check via regular mail.  Thanks."  搞什麼鬼! 兩次連番強調是不相信我五月底前就把支票寄出了是吧! 這兩天看我走路應該可以感覺的我頭上燒著森林大火

好~止付就止付...我是在網路銀行操做止付的手續 還打電話確認我第二天可以印出止付的証明 但是隔天我用放大鏡看遍整個網路銀行都沒有可以印出證明的連結 再打一次電話問 行員卻說不可能有這樣的連結 因為必須有人兌現這張支票時才會有紀錄 那前一天的行員是耍我是嗎? 我想到這時候我的情緒已經爆點了  同事建議我直接去銀行 用電話我永遠得不到我想要的東西...好吧~反正下午要去給醫生瞧瞧米妮 就順便晃去銀行好了...

趕緊把實驗作完 想說心情不好就曬曬太陽散步去醫院好了  挑了有高高的加州杉當遮蔭的路還可以在草皮上冰冰熱呼呼的腳  邊走邊想要先去銀行還是先去找醫生  "噗通"...ㄜ...邊走邊想沒看路的結果就是兩腳踩到一堆黑黑濕濕的爛泥巴裡 不要跟我老爸一樣問我加州天氣那麼乾怎麼還會有濕泥? 總之我就是踩到 而且是兩腳深深的踩進去 拔出來的時候我的粉紅鞋以經是黑鞋了 這下不用想要先去哪了 先找廁所清乾淨吧

之後喔~就想辦法把腳清乾淨點先去找醫生  護士還說提前到真好( 唉...)  再去銀行搞了快一個小時把止付"動作"的証明搞定 我就是不想讓這種鳥事拖到下禮拜!!!

就在被支票事件搞得心煩氣燥的時候 某天上班前還被停我左手邊第二輛的車主貼條子 請我停車的時候離牆距離不要短於12英吋! 對~這位女施主的車位在A 我的在C 中間還停有一台B車 B車主從沒管過我怎麼停我的浩克 關貴施主啥事了? 她曾跟我抱怨認為B車的車門會刮花她的新車 也跟B車主抱怨過可是沒有改善 她推究原因之ㄧ是我把車停的離牆太遠導致B車會停的靠近她的車 拜託~我回家的時候B車早就已經大剌剌的停在他的位置上 剩下的位置我愛怎麼停跟你的寶貝車會不會被刮並沒有關係吧! 姑娘心情不好懶得理你~我就把條子丟回他的箱子裡 之後車庫遇見連招呼我也懶得打 要吵架我也不會輸你~哼   

唉~這個禮拜的鬧劇就這樣結束了嗎??? 沒有!!! 最大的爆點是星期六中午房東寄來的一封信...標題是"Your Check #109 Was Received Yesterday"

Hi! ChoHwa
US Mail never fails me.  Yesterday, I found your envelope postmarked 27 May 2008 with the "lost" check #109 of $1,250.00.  Do you want to return it or destroy it as you've already placed a stop payment on it.  I've deleted the late charge from your account.  Also, yesterday, I've returned your check of $125 to your father.  Have a great weekend.

最好是有這麼剛好的事! 在我止付支票並打電話到USPS抱怨後 支票就離奇的出現了! 雖然有"沉冤得雪"的快意 但是其實我已經不相信房東說的話 我深深懷疑他收到了我的支票但是他弄丟了或是找不到 
還反過來"暗示"是我沒有寄支票  看完信我馬上把電腦關上 當下真的思緒翻騰不知道該怎麼回答這封信... 拖到了星期一 該做的事還是得做...於是 我"心平氣和的"請房東把支票還我 (我要留下來做"紀念") 並且告訴他因為這次的事件讓我選擇使用銀行的"Bill Payment"的功能 所以從七月開始 我的房租將由"銀行"直接將支票寄到他的郵政信箱 我的設定是每個月的30日"前"會收到次月的房租支票 (換句話說我的責任是確認銀行寄出房租支票時我的帳戶是有足夠餘額的 銀行的責任是保證支票到郵政信箱的安全與效率 之後要是再給我說支票沒收到...抱歉那都不是我的事 我有銀行的支票支付証明! 最讚的事我還省了郵資跟支票^^~哈哈...還是有學到一些事啦 )

如果單獨描述這幾個獨立事件 應該只有支票這件事情會影響到我的心情 偏偏好死不死全都擠在同一週先後發生 到最後我已經是又好氣又好笑了...經過這個禮拜的"磨鍊" 我的愉悅神經應該會非常發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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